受委托,我公司定于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3:00在广州市林和西路1号广州国际贸易中心十楼大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:
1. 粤A2Z384帕萨特1.8T轿车一辆,参考价:8.5万元,保证金:1万元;
2. 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云溪街4号101房,建筑面积约:84.41㎡,交吉拍卖,参考价:43万元,保证金:5万元;
3. 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云溪街16号503房,建筑面积约:106.29㎡,交吉拍卖,参考价:68万元,保证金:7万元;
4. 广州市白云区北站路明泉街6号406房,建筑面积约:47.68㎡,带租约拍卖,参考价:15万元,保证金:2万元;
看样时间:2008年6月20、23日(敬请预约)
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年6月25日下午5: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(以到帐为准),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,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。
公司地址:广州市林和西路1号广州国际贸易中心10楼E、F室
联系电话:4008-833-733
我司常年接受委托拍卖业务,并委托广州保来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按揭、赎契、担保等服务
广东骏华拍卖行有限公司
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拍卖会标的简介
标的一:粤A2Z384帕萨特1.8T轿车一辆
项目 |
具体情况 |
项目 |
具体情况 |
车牌 |
粤A2Z384 |
车主 |
私人 |
发动机号 |
AWL537322 |
车架号 |
LSVCC49F132293142 |
厂牌型号 |
帕萨特SVW7183DJI(手自一体豪华版) |
排量 |
1.8TAT |
使用性质 |
非营运 |
登记日期 |
2003年9月 |
年检合格 |
至2006年4月 |
产地 |
上海大众 |
颜色 |
银灰色 |
公里数 |
68000公里 |
座椅 |
皮(米黄色) |
天窗 |
有 |
后车雷达 |
有 |
委托人 |
司法机关 |
参考价 |
85,000元 |
欠费情况 |
1.养路费:截止2008年5月5日,欠07、08年养路费约4000元(含滞纳金);
2.车船税:截止2008年5月5日,欠07、08年车船税866.5元(含滞纳金);
3.年票:截止2008年5月5日,欠07、08年年票2205元(含滞纳金);
4.未处理违章罚款:该车于2006年4月4日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有违章纪录,未交纳相关罚款手续。 |
1.看样时间:2008年6月23日下午2:30-5:00;
2.看样地点:海珠区妇幼医院旁路口入约300米,左手边的海珠区检察院宿舍停车场。
3.税费:该车所有欠费(含滞纳金)及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(税费以过户时交警部门及征税部门出示的实际数额为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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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的二: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云溪街4号101房,建筑面积约:84.41㎡
1.位置:该拍卖物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丛云路云山居教师小区9幢(自编)第三梯101房。交通较为便利,小区门前有公交车站“云山居站”,有76、803路公交车,步行到白云大道的公交站需10分钟。
2.环境及配套设施:该小区环境十分优美,毗邻白云山,空气十分清新怡人。该小区为广州市内少见的低密度,低容积率小高层住宅小区,小区配套设施较好,小区内有小超市。小区到附近医院、肉菜市场等需步行约十几分钟。
3.产权情况:该标的属于房改房,房款已付清(成本价),已办理房地产权证;使用性质为居住用房;房屋来源为购买;产权人为个人,出证时间是2007年9月4日;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手续。
4.拍卖物所在楼宇共6层,底层为车库,二层平台以上为住宅,外墙为金黄色间白色马赛克,无电梯,拍卖物有简单装修。朝向为东北向,户型是两房两厅,一厨一厕一阳台,布局合理,光线充足。
5.物业管理:小区管理,0.55元/m2,拍卖成交后,交接日前的水电费、管理费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,交接日后的水电费、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。
6.竞买人需亲自详细查看并对其存在的瑕疵作充分了解。拍卖成交后,拍卖人只提供拍卖资料,由委托人提供相关产权资料,产权过户及办理房地产权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拍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。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、费、金均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。
7.看样时间:2008年6月20日下午2:30—5:00
 
标的三: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云溪街16号503房,建筑面积约:106.29㎡
1.位置:该拍卖物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丛云路云山居教师小区10幢(自编)4梯503房。交通较为便利,小区门前有公交车站“云山居站”,有76、803路公交车,步行到白云大道的公交站需10分钟。
2.环境及配套设施:该小区环境十分优美,又毗邻白云山,空气十分清新怡人。该小区为广州市内少见的低密度,低容积率小高层住宅小区,小区配套设施较好,小区内有小超市。小区到附近医院、肉菜市场等需步行约十几分钟。
3.拍卖物所在楼房共5层,底层为车库,二层平台以上为住宅,外墙为金黄色间白色马赛克,无电梯,拍卖物内部为简单装修,朝向为南向,户型是三房两厅两卫两阳台,布局合理,光线充足。
4.产权情况:该标的属于房改房,房款已付清(成本价),已办理房地产权证[粤房地证字第C5932661号];使用性质为居住用房;房屋来源为购买;产权人为个人,出证时间是2007年9月4日;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手续。
5.物业管理:小区管理,0.55元/m2,拍卖成交后,交接日前的水电费、管理费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,交接日后的水电费、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。
6.竞买人需亲自详细查看并对其存在的瑕疵作充分了解。拍卖成交后,拍卖人只提供拍卖资料,由委托人提供相关产权资料,产权过户及办理房地产权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拍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。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、费、金均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。
7.看样时间:2008年6月20日下午2:30—5:00
标的四:广州市白云区北站路明泉街6号406房,建筑面积约:47.68㎡
1.位置:该拍卖物位于广州市(沙涌)北站路明泉街明泉花苑。路线:公交站北站站落车,过了高架桥桥底,往西面路口入,然后沿着该路走大约1200米即为标的物所在大院。
2.产权情况:标的已办理房地产权证[粤房地证字第C5938685号];使用性质为居住用房;房屋来源为购买;产权人为个人,交易时间:2007年9月26日(契税完税时间);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使用年限70年,从1994年6月18日起。
3.拍卖物所在楼房共9层,外墙为蓝白马赛克,内部为简单装修;户型是单间,一厨一厕;楼龄约14年,拍卖物目前已出租,租金500元/月,租期从2008年6月至2008年11月,拍卖成交后,从买受人交齐价款后次月起,租金由买受人收取。
4.物业管理:大院管理,拍卖成交后,交接日前的水电费、管理费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,交接日后的水电费、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。
5.竞买人需亲自详细查看并对其存在的瑕疵作充分了解。拍卖成交后,拍卖人只提供拍卖资料,由委托人提供相关产权资料,产权过户及办理房地产权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的税、费均由买受人承担(委托人提供原购房发票)。
6.看样时间:2008年6月20日上午10:00—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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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资料仅供参考,具体内容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资料为准,广东骏华拍卖行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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